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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汽车数据安全等五项强制国标征求意见

工信部近期启动《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项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推进。据悉,该标准拟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新国标设置了最长48个月的过渡宽限期。

在《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新增了多项明确规定。其中指出,除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的各功能均不得显示文字。同时,为防止不同颜色灯具之间产生混光风险,新规要求转向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使用,倒车灯同样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值得关注的是,在光色要求方面,新标准新增了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要求。

新国标还对可变光强信号灯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调节光强时,须由灯具整体进行亮度调节,不得通过开关部分光源的方式实现。此外,新标准增加了禁止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灯具的规定——禁止通过手势对新国标3.3.1至3.3.20所定义的灯具进行操作控制;禁止通过语音对上述灯具进行关闭操作。对于使用语音开启的灯具,车辆应提供指示,明确手动开关的位置。

有行业人士指出,此次标准修订在灯光交互方式上划定了清晰边界,既回应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新场景,也为传统灯具功能的安全运行提供了统一规范。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新规在保留原有安全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外部灯具显示内容、混光风险防控以及控制方式等环节进行了针对性补充,体现了标准制定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动态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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