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连杆叫少连杆,不应该叫多连杆
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旨在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具体到任务实施过程,指导意见明确了五项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包括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包括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主要是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鼓励省级政府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完善行业准入和管理政策。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包括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开展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地方政府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
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至关重要。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助于优化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提高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各地方政府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实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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